七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XX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和《XX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黔卫发〔2009〕128号)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逐步建立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制度,指导和督促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各地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考核内容(一)任务完成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XX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
(二)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第1页共4页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账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三)项目实施效果
主要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等
四、考核对象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级卫生行政、医疗、预防、保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