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肇庆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燃气突发性公共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市民日常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的燃气供应紧缺、安全事故、群众性事件以及由燃气引起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燃气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基本需求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办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救援、救助。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燃气企业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3、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发生地政府领导下,由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险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2.1.1市设立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领导小组)。市燃气应急领导小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政管理局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下列单位组成:市市政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肇庆海事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燃气企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2.1.2市燃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领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负责全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通报、报告,将情况的原因、处理意见对外公布。及时了解掌握全市范围内燃气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省建设厅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4)组织对事件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5)决定其他有关全市范围内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善后处理工作。2.1.3市燃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市燃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1)市市政管理局: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和实施城市燃气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全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燃气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和对事故现场内外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3)市经贸局:负责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应急物资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4)市公安局:当燃气行业发生群体事件时,按照《肇庆市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启动群体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安全事件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负责事件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安全事件和群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5)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市直应急救援工作经费和燃气供应紧缺救援特需资金。(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经费和燃气供应紧缺救援特需资金。(7)市建设局:当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在住宅小区、建筑工地时,负责与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