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督查工作方案2011年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打好建筑业重点工作“三个攻坚战”,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继续打好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二、督查范围和内容(一)督查范围以保障性住房和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对2011年以来立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督查。(二)督查内容1、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重点是各地继续推进“三个攻坚战”的落实情况以及质量、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2、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重点督查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问题;市场各方主体未严格执行各项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等手续以及招投标等问题。3、2011年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情况,重点督查建筑业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从事建筑施工第1页共3页活动的行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问题,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三、督查程序和要求(一)督查程序1、听取被查地市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和2011年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查看被检地市有关加强建筑业管理的具体文件及资料;3、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以保障性住房和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汇报,查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有关内业资料,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每个地市抽查工程项目不少于8个;每个地市抽查1个县,抽查工程项目不少于2个。4、督查结束时,要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书面报告中含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意见,并向地市交换检查意见。(二)督查要求1、各地市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省里统一督查之前,要对本地区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各类问题。2、省督查组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当场下达书面执法监察书,限期整改。需要进行处罚的,由省建设厅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局统一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法,轻车简从,不得吃拿卡要。四、督查分组和时间(一)督查分组第一组:督查城市:哈尔滨第二组:督查城市:齐齐哈尔、大庆、大兴安岭第2页共3页第三组:督查城市:牡丹江、鸡西、七台河、森工总局第四组:督查城市:佳木斯、鹤岗、双鸭山、农垦总局第五组:督查城市:黑河、绥化、伊春(二)督查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5月20日。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