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局鄱阳湖牌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巩固隐患排查整改与百日督查成果,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盐海渔[2011]79号和射政传发[201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11年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杜绝特、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加强大马力渔船的监管和滩涂海水养殖安全生产管理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严防事故反弹,努力实现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进一步深化“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全面履行渔业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渔业企业(船主)的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做到渔港秩序井然,渔船适航性普遍提高,安全设备齐全,渔船超员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管理任务
三、组织领导成立县渔业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于广泉任组长,副局长陈金蛟、沈长宏任副组长,各涉渔镇分管镇长和海洋与渔业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海洋与渔业局设办公室(电话:82391900;传真:82391901),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重点1、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渔船的监管
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修理渔船和配备、更换安全设备,对重要的安全设备要按规定强制配备
县渔船检验部门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船检部门不得发放检验证书,渔政部门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渔港监督部门不得签证让其离港
船检部门要及时将适航状况不佳的渔船及时通报所属镇政府和港监部门,以便齐抓共管,第1页共4页多方采取措施,阻止不适航渔船出海
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要对大马力渔船实施动态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