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2009年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9]83号)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根据国办发[2008]115号文件的要求,2009年我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对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
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对前9批已取消和调整的272项行政许可事项、58项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以及124项已取消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落实的要重新清理,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作出处理,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国家已明令取消和没有法定第1页共5页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收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二)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