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维护达茂旗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达茂旗联社金融产品营销行为,不断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达茂旗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金融必须管维权的原则,通过加强金融维权制度建设,促进金融服务行为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履行服务承诺,切实为广大金融消费者营造公平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为我旗经济赶超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集中治理和解决金融领域利用行业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金融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乱收费等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达茂旗联社金融产品营销和服务行为,提升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水平,优化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属地管辖,分级管理
在我旗人民银行和达茂旗政府的领导下,自主开展辖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主动作为,有效履职
充分依据现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旗政府的授权,积极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以人为本,高效便民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畅通投诉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维权便捷、高效
探索创新,务求实效
坚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敢闯敢试,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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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维护稳定
全面剖析投诉案例成因,深入挖掘深层问题所在,维护我辖区金融安全与稳定
强调自律,群众监督
发挥金融机构自律作用,强调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