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勒阿瓦提乡集资建房实施方案古党办"2010"号关于印发古勒阿瓦提乡集资建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行政村、机关各部(室)、中小学:根据《关于印发XX县区集资建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党发"2010"61号)文件精神,制定《古勒阿瓦提乡集资建房实施方案》已经古勒阿瓦提乡党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古勒阿瓦提乡集资建房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促进住房建设发展,着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方便干部生活工作等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新政发"2008"3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新政发"1999"39号)、自治区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住房建设着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新房改"2010"1号)及《关于印发XX县区集资建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0"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机关、站(所)、中小学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干部职工住房问题
本方案所称集资建房是指由个人负担全部投资,由建设单位组织兴建职工住宅的行为
二、集资建房优惠政策(一)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集资建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1页共5页(四)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三、集资建房对象及规定(一)集资建房对象凡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站(所)、中小学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包括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以及在乡规定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包括乡机关所在地的国家公职人员、教师以及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均可参加集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