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费征收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宣传问答一、为什么要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答:(一)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国际通行规则
发达国家纷纷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理所当然应承担保护一方环境的责任
(二)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精神的具体体现
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体现的是“谁污染谁付费”和“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目的是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我县是以县城规划区内为产生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拒缴和未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违背了哪些法律法规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规定: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实行收费制度
2、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
3、《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包括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及其有关区域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划分:(一)主次干道、开放式广场、过街通道、公共水域由环第1页共3页境卫生作业单位负责;(二)小街小巷、居民住宅区、楼群院落,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者相应机构负责;(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四)市政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五)建设施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