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方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市政府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的环保工作目标,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区政府决定对大气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一)防治工业污染1
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
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达标验收时间为~年6月底前
~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
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
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
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第1页共6页6
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
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
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