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河南省卫计委安全办编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第一部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序号部分管理细则1法人安全生产职责(1)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冋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洛实,批准、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季度召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设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提供经费保障;(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5)根据《消防法》的规疋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防护装备和通讯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或演练;(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制订演练计划疋期头施演练
2落实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1)每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与中层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全面负责本科(处)室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2)每年科(处)室主要领导与班组(相当于班组的研究室、教研室)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全面负责本班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3)每年班组负责人与本班组在岗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负责本岗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上述三级责任书的签订率须达到100%
(4)各级领导签订的责任书要自留备查,并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一份留存;序号部位管理细则(5)各科(处)室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3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事故专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2)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在4小时内向上一一级主管部门如实报告;(3)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4)不得瞒报事故或以大报小、以重报轻、隐瞒事故真相,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