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乡村医生退休分流实施方案(XX县区保合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委会: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为村民提供安全便捷、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2]129号)、《XX县区选聘确定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实施方案》(丰都卫生发2012]47号)及《XX县区卫生局转发XX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丰都卫生发2012]1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保合镇选聘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一、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内容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在县卫生局下达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基础上,卫生院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要求制定下发本年度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条件(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执业能力,恪守职业道德,努力专研业务,村民广泛认同;经县卫生局依法注册,服从县卫生局和卫生院管理,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并且愿意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并按其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确定
1、执业医师(5分)、执业助理医师(3分);2、电脑操作熟悉程度相对较高者(4分);(打字、制作表格、使用电子邮件、qq会话各1分)3、女性乡村医生优先(3分)第1页共3页4、自2010年以来业务考核平均数相比较高(2分)凡是近3年来在编不在岗或异地执业者不得参加择优选聘
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岗位设置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岗位按所在村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按2011年人口普查标准)1‰的标准进行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