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设方案(4)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县、乡、村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是指在县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在乡镇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站、在村级设立金融扶贫服务部,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实行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各司其职、三级联动
为积极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新模式,更好发挥金融助推扶贫的作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就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金融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工作目标为指引,有效整合“政、银、担、保、投”等各类资源,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盘活农村生产要素、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推动“信用+信贷”、“支农再贷款+银行贷款+风险担保基金+保证保险”、“三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模式落实,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全县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供快捷、高效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实现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目标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一)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分别由扶贫办、金融办、人行的负责同志担任
该中心人员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牧局、公安局、法院、人行及各专业金融机构等单-1政策;(2)信息整合:收集、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农户信息,建立全乡镇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上传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4)监督管理:对区域内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第1页共2页理,对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到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的工作进行督办;(5)组织落实: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6)完XX县区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