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建住房分配方案新建住房分配方案学院房改工作委员会于2005年10月20日召开常务委员会议,对东城小区新建住房的分配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议定的分配对象、分配原则经11月2日院务会议通过,12月21日院务会确定培养和引进的博士赠送75m2住房兑现相关政策
一、入住东城小区新建住房的对象为了实现“两申”目标,更好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东城小区新建122套住房,经5月20日院务会议确定为人才用房
为此,东城小区新建122套住房,除用于青年教职工过渡42套外,其余80套用于安置在编在岗的下列人员:1、无住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20m2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100m2的已获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75m2的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4、学院正式承诺解决住房的引进人员:(1)引进博士团人员如果具有副高职称的参与第二类人员计分排队;无副高职称的参与第三类人员计分排队,学位按博士计算;(2)学院承诺了住房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回国人员享受博士待遇的,计分办法同(1)
以上获得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博士毕业证的截止时间为
2005年12月31日
二、东城小区新建住房分配原则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购买东城小区新建住房
2、根据学院分房条例计分办法,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获博士学位的、其他引进的人员等四个系列分别打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学院承诺享受博士待遇的人员按博士计分排队
第1页共7页计分办法
总分=职称或级别分房龄分附加分
(1)职称、级别分序号职称、级别得分1正厅局级干部47分2副厅局级干部、正教授41分3正处级干部、副教授、博士毕业生及相应高级职称人员35分4副处级干部、讲师、硕士毕业生及相应中级职称人员29分(2)房龄分工龄分
按实际报到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