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街道无越级访实施方案5篇第一篇:河口街道无越级访实施方案东河河发"2012"3号中共河口街道工委关于开展无越级集体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各村(居),街道各部门、单位:根据省纪委鲁纪办发[2011]15号《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无越级集体访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区纪委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全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促进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切实做好群众越级上访化解处理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自2011年至2013—1—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无越级集体访街道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一系列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二、目的意义以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稳定大局为出发点,以有效减少越级访、集体访为目标,探索建立集预防、发现、解决涉及群众利益问题为主要功能的长效工作机制
紧紧依靠基层组织推动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努力争创无越级集体访先进街道
三、创建标准(一)无越级集体访
不发生越级去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去市赴省进京是指到市纪委市监察局、省纪委省监察厅和中央纪委、监察部
—2—(二)无联名信重复访
不发生20人以上的联名信信访问题,重复信访不得超过2次
第1页共13页(三)无信访积案
要求信访积案率为零,每一起信访案件的调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无跨年度信访案件
四、工作措施(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预测预警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件,按要求及时处理
坚持文明接访,实行首席信访员制度,受理群众信访案件的第一人为首席信访员,实行首问责任制
在确保受理渠道畅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