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溪镇小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乡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社区)两委、辖区各单位、乡直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通知》(中发〔2010〕19号)和《中共四x省委办公厅、四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委办〔2012〕21号)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推动我乡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我乡正处于打造“三水之乡”、建设美丽新xx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
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良好政治环境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有利于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式,准确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举措、工作成效的评价,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方向;是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建立健全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强化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第1页共4页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省市区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