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修改方案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我区将在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据了解,我区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
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各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
这意味着,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要在12月底前完成车改
此外,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研用车
其他单位应急和机要车辆按部门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保留
原则上,30人以下1辆、31~50人2辆、51~100人3辆、101~200人4辆、201人以上5辆
老干部服务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页共3页车改补贴分4档参改的人员范围包括
在编在岗厅(局)级以下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均参加车改,鼓励区直各部门正职参加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