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设方案(4)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复函》(银函〔2017〕33号)要求,创建全国以省为单位的金融扶贫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脱贫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以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坚持超前探索、重点突破、县为基础、先行先试,加大金融扶贫产品和模式创新,加快金融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大金融投入,优化融资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集中金融资源和力量助推脱贫攻坚,探索以“信用+产业+金融”三位一体的金融扶贫新路子、新模式,从“输血式扶贫”走向“造血式扶贫”,从“救济式扶贫”走向“产业式扶贫”,力争金融扶贫在全国走在前列、成为表率,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先行先试
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部署的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统筹资源率先加快推进
抓住牵动全局的工作和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先行先试,重点突破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注重市场化运作,以引导社会资源配置为着眼点,改变财政支持产业第1页共13页发展方式,建立政府投资资本化制度,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放大财政资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