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坝乡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目录1、民主管理制度2、财务管理制度3、会计管理制度4、教职人员管理制度5、治安管理制度6、消防管理制度7、卫生防疫制度8、文物保护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遵守本教的教规教义
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
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切实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不同教派之间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相互尊重
三、积极开展友好、平等的对外交往,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严防境内各种异端邪说的侵蚀
四、发扬爱国爱教精神,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大力弘扬宗教界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兴办各类公益事业,坚定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五、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管委会成员应分工明确,设主任、副主任、会计、出纳、保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岗位,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宗教教职人员除参与民主管理外,还应负责主持本场所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仪式,从事宗教典籍整理,进行宗教文化研究等活动
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必须报请宗教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七、坚持政治理论、时事形势、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
定期召开管委会成员会议,集体第1页共7页讨论研究本场所重大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防止搞个人崇拜和“一言堂”
八、宗教场所内如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对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执行财经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认真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各项经费开支应按预算进行
二、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组成人员为场所负责人、会计、出纳、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