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各部门、子公司:为加强公司内外部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经审核,现正式印发,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部2018年5月3日1xxx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外部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引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采取技防、人防、社会联防相结合的方法,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各级综合治理责任人,明确各岗位综合治理职责,逐级落实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综合治理委员会2(一)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二)成员:由各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三)成立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第1页共27页合署办公;(四)总经理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总部机关综合治理责任管理部门;(五)建设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治理责任管理部门;(六)运维公司负责所管辖范围综合治理工作
第七条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一)组织和领导全公司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工作指示
组织制定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二)将综合治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三)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综合治理责任制,督促各单位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使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组织部署公司的安全防范教育和防范检查,研究和提出解决重大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