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处会议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召开会议的要求:1、精简会议内容(什么时间、什么是地点、什么人员参加、什么内容、怎么落实)2、会议安排的原则。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3、开短会的原则:会议过程中,本着短而精原则,不谈与会议无关的事项4、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1)应提前3分钟到会,严格按《会议签到表》上签到。(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控制发言时间。(3)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关机,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须离开会场。(4)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5、迟到、早退、缺席(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三、附则:1、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