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升本建设项目以及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建设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成,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本制度作为合同附件,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
1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2凡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质量管理目标2
1坚决杜绝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2
2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2
3确保房屋交付后二次返修率不超过3%;2
4厨房、卫生间及屋面渗漏率不超过3%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3
1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对工程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4设计单位要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要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对设计文件负责
5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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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计单位要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对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或其他问题,设计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
7设计单位要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