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轮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确保县级储备粮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达到管住管好、保质保值的目的,根据《达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达市府发[2004]145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04]94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粮食局为县级储备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县级储备粮负总责
县级储备粮轮换业务管理工作实行县粮食局统一领导下的各承储企业具体负责制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轮换是以符合县级储备粮质量标准的当年产新的粮食替换计划指定轮换库存粮食的业务
第四条各承储企业在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粮油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轮换要准确分析市场信息,按照先入先出、均衡有序、确保质量、管好用好轮换费用补贴和节约费用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轮换效益
第五条县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XX县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轮换粮食品质的认定第六条县级储备粮轮换,以储存年限为依据,以粮食理化品质检测指标为标准
根据粮食储存年限和理化品质检测结果,对不宜存粮食,必须进行轮换
对宜存粮食,已达到储存规定年限且品质控制指标已接近不宜存标准的,必须进行轮换;对没有达到储存规定年限,如可利用市场时机,有利于降低轮换成本的,经县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批准,也可进行轮换
(一)品质检测品质检测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粮发[2007]19号)的有关规定,并以粮油质检机构检测结果为依据
(二)各品种储存年限(以当年生产的粮食入库计算)
第1页共4页稻谷2年;小麦3年
第三章轮换形式第七条县级储备粮轮换的主要形式有
同品种轮换、不同品种轮换、同库点轮换和不同库点轮换等
具体轮换方式主要有先销后购、先购后销、边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