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院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3、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医务科闫宏图专职受理并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
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
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报告性质分为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两类
(一)强制报告范围:1、严重医疗差错,致病人残疾或死亡;2、事件可能会被公开;第1页共4页3、可能会受到处罚
(二)自愿报告范围:1、各种各样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2、事件将被保密;3、有助于发现医疗安全隐患;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
四、报告程序、形式及时限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