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采油厂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采油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采油厂厂长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厂长协助厂长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健康权益
第五条安全环保质监科是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标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采油厂职业病防治实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二)制定采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参与编制采油厂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三)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四)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第六条员工依法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1页共5页(四)要求采油厂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