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考勤制度为加强机关纪律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1
事假、病假①职工请事假、病假在半天以内的,由办公室审批,并报告分管领导;1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②副局长、股室长请事假、病假由局长审批
探亲假、公休假、①职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各科室负责人视其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并报告分管领导
②探亲假、公休假在当年或规定年限内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
婚假、丧假职工请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全局职工不论请何种类型的假,都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写假条的,应事先用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假条,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经领导批准
如不按规定报批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⒈全局职工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作说明
⒉职工离开办公室外出办事时,应与科室负责人说明事由,外出时间及去向
各科室负责人临时外出办事时,也应向本科室的说明情况
⒊职工当年的事假、病假允许用本人的公休假冲抵,事假1天抵1天,病假2天抵1天
⒋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季末将本科室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篇:局考勤制度附件:啊啊啊局考勤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1页共39页一、局作息时间和节假日按县人民政府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二、全局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指纹考勤每个工作日分4次进行,其他时间段内的考勤记录无效:上午上班考勤时间:7:00—8:00上午下班考勤时间:11:30—12:30下午上班考勤时间:13:00—14:00(夏季)13:30—14:30下午下班考勤时间:17:30—18:30(夏季)18:00—19:00三、全局在编在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均应参加考勤,在县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