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昆山联华印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编号:lhyw-ac-016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制定日期:修改日期:版次:a11
目的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3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属于无法修复,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机电产品
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2设施设备变更的管理制度和规定3
1变更类型:主要包括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安全设施的变更;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2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质量要求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申请/验收单》中的申请栏,交安全管理员会签,报总经理审批
3设施设备变更实施后,需要进行验收,并填写《变第1页共3页更申请/验收单》中的验收栏,只有验收合格后的设施设备才能再次投入使用
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3
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
送安全管理员审核,生产经理批准
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如涉及危险物品,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由安全管理员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许可证
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
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6拆除电气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