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奖惩制度安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作业队安全、质量方针,保障职工健康,落实质量目标,完善质量管理,严格作业程序,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奖惩办法1.奖励1)对于模范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对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100元。2)坚持安全施工生产,全月没有发生安全问题通知单和违章处罚的,给予安全先进协力队伍奖励1000元。3)对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100元。2.处罚1)事故处罚(1)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发生安全事故苗子,由作业队安全委员会决定处罚。2)日常随机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给予50元的罚款。(2)对接到的安全问题通知单,不按规定整改的,给予责任协力队或责任人200元以上的处罚。(3)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4)穿拖鞋、高跟鞋,光脚或不穿衣服进行施工作业,给予责任人30元的处罚。(5)违章使用电炉子及其他电热器具,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6)不穿防护服进入护网施工的现场作业者,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7)电路保险丝超过额定容量或用导线代替,给予责任人第1页共17页50元的处罚。(8)电源插座,开关,闸刀等护罩不全,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9)配电箱未上锁、无门等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10)未经电工认可,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扯临时线,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11)电焊机把线和零线与氧气及乙炔胶管混合一起,给予责任人30元的处罚。(12)在木工作业场所吸烟,扔烟头,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3)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符规定,给予责任人20元的处罚。(14)用电设备电源线触挂在电源开关上,给予责任人30元的处罚。(15)气焊设备使用后,操作者离开不关闭氧气乙炔气源,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6)作业人员离开机具、设备不关闭电源,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7)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18)酒后作业,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19)对使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临时工上岗作业的负责人,给予每人50元的处罚。(20)随意更改、更换起重设备的附件、配件、吊具等,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21)擅自改换安全警示标识,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22)对安全专职人员的正确管理拒不服从的,给予责任人300元的处罚。(23)大型机具未经物资部门核准,随意使用(调派)的,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24)已登记批准使用的大型机械作业时,不按要求张贴第2页共17页(悬挂)登记卡、操作规程等的,给予责任人200元处罚。3.违反计量器具管理规定,造成计量器具失准或损坏,视情节按计量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责任协力队伍或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4.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奖惩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罚。5.对因违章而被公司等上级监察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将按照从重不从轻的原则执行。二、质量奖惩办法1.奖励1)对协力队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500元。(1)对模范执行本办法并有显著成绩的个人。(2)长期坚持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全优或认真采取措施消除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有贡献者。(3)在质量问题中作出贡献,特别是对防止、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有突出成绩者。(4)对各协力队伍人员,一贯坚持原则的,认真落实质量方针,对保证质量有显著成绩者。2.处罚1)不按要求进行报检的,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的处罚。2)不服从质量检查人员管理,造成后果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3)钢筋工序(1)钢筋下料应按技术交底进行;如因过失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罚款50元。(2)钢筋弯制应按技术交底或设计要求进行;出现严重超差批量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50元。(3)各种预埋件制造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对责任协力队伍罚款200-500元。(5)钢筋骨架绑扎应符合要求;如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影响工程进度,对责任协力队罚款50-100元。(6)垫块布置要均匀正确;缺少或误放造成后果,对责任第3页共17页协力队罚款50-100元。(7)钢筋骨架就模后的调整要做到中正横平竖直顺滑;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