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为保障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质量,杜绝漏报、迟报和报告信息不准确的现象,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科室主任直接负责本科室传染病管理工作
二、每季度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从工作突出的人员中评选先进个人5名,给予奖励300元/人
先进个人由疫情管理办公室按季度推荐,如本季度优秀人员不足5名者,按实际人数推荐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年终评选先进个人1名,给予1000元奖励
四、发现传染病迟报、漏报或报告资料不准确者,根据情节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例处罚,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给予20元/例处罚,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处理
3、全年个人漏报、迟报病例数超过3例者,年终取消优秀个人评优资格,科室合计漏报、迟报病例数超过5例者,年终取消优秀科室评优资格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理
2016年5月27日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
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第1页共7页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4、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