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管理制度招待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招待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招待所、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招待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第二条招待所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物业公司总经理副组长:项目经理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领班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招待所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项目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第1页共9页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招待所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
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第六条招待所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