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公用车辆仅限于办事处各部门办理日常公务使用,不得公车私用
二、每次车辆使用,必须报请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出车
三、公用车辆使用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加班及特殊情况需经办事处主任批准)
四、公用车辆一律不准在外过夜停放,每天下班前车辆停回办事处,钥匙交党政办统一保管
五、爱护公用车辆,车辆使用期间,产生的损坏、违章扣分、罚款等均由使用人承担
第二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对公司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强化司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车,保证公务用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的使用汇报凡公司车辆,行政部应指定专职人员按月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公里数、保养、用油、损耗等进行登记,并根据各分公司(部门)每月3日前(逢节假日顺延)提供的车辆费用及其他各种情况,两个工作日内编制车辆费用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车辆使用的等级安排3
公司配备专用车辆,如配备司机,由司机负责该车辆的一切保养、清洁及维修等;如未配备司机,由公司高管负责车辆的一切保养、清洁及维修等
2公司中层领导
公司不给配备专用车辆,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可给部门配车
中层领导不得随意调配公司车辆,更不得随意使用公司较高级轿车
第四条第1页共11页车辆的安排及调配使用4
1由行政部主管领导负责,各部门无权随意调配、使用公司车辆
2公司所有车辆未经董事长及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3持见着的公司员工,非司机或非公司纸牌开车人员,一律不允许动用公司车辆,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承担
4如遇特殊情况,请示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允许使用车辆
5除公司领导专用车外,本着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
6市区内公司用车由单位或个人提前提出用车申请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视公司工作任务急缓程度统筹安排车辆
具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