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绩效任务施行情况报告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绩效管理这一抓手,继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推动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上半年工作任务超进度完成,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为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化工企业搬迁和“城中村”改造“三件大事”的有序推动,为我区企业进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积极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一、筑牢民调工作基础,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9.9%1、加强民调基础工作法律规范化管理,民间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增强。深化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加强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法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实行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民调培训力度,提高民调工作水平。突出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进展和全区项目建设重点,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1—6月全区共调处各类纠纷6324起,调解成功6051起,其中人民调解3392件,成功3390件,共成功调处各类意外死亡纠纷12起,死亡人数12人,单笔赔偿金额由5万元至120万元不等,赔偿金额共计300余万元,调解工作在维护和谐稳定上发挥了应有的基础性作用。2、深化行业性专业化调委会建设,矛盾纠纷专业调解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妇女维权等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场地设施、人员组织、业务管理等各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实现调委会制度法律规范化、调解程序化、管理网络化和工作服务化。加大专业调委会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知度和公信力,并加强工作指导和技能培训,邀请资深老师和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对专业调委会进行培训,提高各调委会工作水平。专业第1页共9页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得到有力彰显,成功调处大量矛盾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调解94件,成功59件,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30件,成功29件,劳动争议调委会调解29件,成功15件,妇女儿童纠纷调委会调解7件,成功5件。3、积极推动“法务前沿工程”,民调工作社会管理方式得到创新。分批次组织机关干部和司法所干警赴罗田、当阳等地考察学习“法务工作室”和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工作,并迅速行动推动工作落实,制定了《关于在区开展“法务前沿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社区(村)为依托建立法务前沿工程室,将基层司法所职能下移至社区(村),创新基层司法行政参加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机制。目前,全区11个街道司法所已对辖区社区情况进行广泛摸排,在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法律规范,“法务前沿工程”有序推动。4、强化多部门联动和衔接配合,“大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先后于1月11日和4月18日召开大调解工作会议,在区委政法委的指导协调下共同推动大调解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协调有关事项,巩固完善“诉调衔接”、“公调衔接”、“劳调衔接”,着力提高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的综合能力。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及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以“组织建设网络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调解工作制度化”、“质量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具体化”、“衔接管理常态化”的“六化”措施强力推动法律规范化建设。二、管理与服务并重,强化特别人群管控,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人数和脱漏管人数均为零1、加强机制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更加夯实。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年初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对审前社会调查、人员衔接、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进一步加强了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完第2页共9页善综治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考核指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确保了严格落实;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召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述职暨表彰大会仔细总结经验,对成绩突出的专职社工给予表彰鼓舞,加大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组织9名干警参加全市第三批社区矫正人民警察警衔培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