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第一节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我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工作,保障我院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药品“三统一”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我院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王炜副组长:韩希忠闫树英成员:王惠成王龙成王学峰布沪梅陈家华杜锐吴国强胡均军施明国葛利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主任:闫树英(兼)副主任:王惠成(兼)成员:王波王健王学峰布沪梅叶美玲孙家宁吴国强胡均军施明国郭福王健兼任秘书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药品“三统一”的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医院规定目录药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做好医务人员贯彻执行药品“三统一”各项政策和使用规定药品目录的培训工作
2、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院药品“三统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药品“三统一”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考核目录,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3、监督检查医院药品申购、使用、药品质量安全及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检查医院是否按规定及时与中标药品统一配送公司签订药品购销、配送合同
检查医院是否积极申购使用中标药品;检查医院中标药品使用率及有无规避使用中标药品;检查医生是否按规定严格使用中标药品
4、对库存药品的检查,检查医院是否从非统一配送渠道购进药品或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是否建立能够加速内部周转的合理库存
5、对药品进货和验收制度进行检查
检查其库存药品是否验收其合格证明和其它证明,中标药品的入库验收除严格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外,还应按中标药品目录核对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质量层次、价格、生产企业等内容,其中任何一项与中标药品目录不符即视为非中标药品,不得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