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土地开发复垦管理所衡阳县渣江大湖土地整理项目招标编号:YCZB-2005-033(一标段)投标书(副本)投标单位:湖南华兴工程建设总公司法人代表:伍胜利投标日期: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投标书建设单位:衡阳县土地开发复垦管理所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YCZB-2005-033的衡阳县渣江大湖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的招标文件,遵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元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108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7、投标人同意招标方对材料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中标价格按招标方认可的材料价格、范围进行调整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返还
9、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特殊情况下,经建设单位批准,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
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发现我单位有挂靠、转包行为可停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投标人:(盖章)湖南华兴工程建设总公司单位地址:衡阳市红湘北路铁道口北侧一栋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421001电话:0734-2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