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管理制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使营销管理的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加强公司统一的营销平台运作,促进公司进一步向专业化、规模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并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整体效益,切实保障股东收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于中国境内所独资及控股开发的所有房地产项目,以及参股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营销管理的项目
术语和定义:3
项目开发委员会:
分管高管:指;3
市场部:指;3
控股子公司:指由
代理公司:指
营销计划:包括销售计划和推广计划两部分;3
主流媒体资源:包括报纸、网络、电视、广播;3
营销渠道:包括主流媒体资源、广告设计/发布/代理公司、策划/公关/活动/咨询公司、杂志、户外路牌、交通指示、数据库、模型制作、效果图制作、三维动画、网站建设、居家配饰、印刷、喷绘、各类制作公司等
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各有关部门在营销管理工作中相应的职责范围;4
本管理制度的总责任人是公司分管高管;4
项目开发委员会4
负责审批市场部编制的《项目市场总体定位建议》,确定项目产品方向
内容包括各类物业构成配比、客户定位、价格定位、产品初步要求;4
负责审批市场部编制的项目《营销总体策略》,内容包括项目案名、租售方式、入市时机、销售组织模式、营销费用总额;4
负责审批经项目开发委员会批准后深化的项目市场定位;4
负责审批项目营销节奏、LOGO等关键VI形象、价格体系、销售折扣、推广方向、年度营销计划等;4
负责审批公司营销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4
是公司开发项目(除全部持有经营外)市场定位的主责部门,负责组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