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董事会制度起源、演进内容提要:公司的两权分离和董事会作为决策中心、董事会采取共管与合议模式及董事作为公司责任的最后承担者是董事会的三个基本原则,各国立法几乎概无例外,并衍生出诸多细致规定
产权—不完全合同理论忽略了这些法律原则;结构—功能视角和关系型契约理论可以解释其合理性,但不能解释成因
按照政治—历史理论,董事会是为了确保组织独立性而出现的
随着公司从公向私的演化发展,这三个原则植根于法律制度之中
而中国对公司的理解是和融资、营利联系在一起的,受制于从功能上认识公司和传统观念,从清末接触公司概念以来,中国对董事会制度的理解一直较为薄弱,这也表现在现行法中
应结合政治理论理解董事会制度
古今中外,有公司必有董事会
这一问题在世界范围内的一致性,要远远超过大多数法律中的问题
和纷纭芜杂的公司理论及其延伸命题——公司特性究竟包括哪些因素——的持久争论相比,[1][1]董事会在规范意义上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行使者,集体决策、合议和共管的行为模式,几乎没有例外
但中国的公司和公司法理论研究,常常忽略了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模式必然存在的特征
董事会的存在及其运作模式,受制于公司理论,这在过去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
在19-20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对公司的理解受制于拟制论和实在论的争论;20世纪30年代之后,各种各样的合同理论和政治理论沉溺于解释股东如何形成群体或实体及其权威或利益分配,更多关注公司管理者作为代理人对股东利益的偏离
近年来,董事会制度的原则、合理性、角色定位等规范命题的研究开始涌现
本文试图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提供一个中国文本
一、董事会制度的原则性规范纵横观察各国成文法和判例,公司董事会制度中有三个隐性的统领原则,界定了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边界,即(1)董事会是公司权力的最高行使者(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