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問題帳款處理辦法92
10總經理核定第一條:為妥善處理應收帳款及其衍生之問題帳款、呆帳及讓價,以確保本中心之權益,特訂定本辦法,凡中心因對外往來所發生之問題帳款,均應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定義:ㄧ、問題帳款:(ㄧ)凡應收帳款自發票開立日起逾三個月尚未收回,以及應收票據未能如期兌現者
(二)遲未獲得廠商同意開立發票之依約待收金額者
二、呆帳: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ㄧ)因倒閉、逃匿、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它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而遭損失之款項
(二)債權中有逾支票票款一年,本票票款三年貨款,承攬報酬及其墊款逾二年,其餘五年或十五年(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經催收後仍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者
三、讓價:因中心之服務品質有瑕疵或未能達成合約之內容時,經雙方協議由應收帳款中減除而未實際收現之價款
第三條:問題帳款之催收程序及權責單位(附件三:問題帳款催收作業流程):一、會計部應於每月結帳後編製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分送業務單位催款
二、帳齡超過三個月,由會計部正式寄發催款函催款
三、帳齡超過五個月,由會計部發出「問題帳款處理單」(附件一),呈請相關人員檢討:(ㄧ)若屬於計畫執行進度問題,業務單位應該限期改善後,再0411B-01請廠商付款
(二)若屬於客戶財務問題,且經協商仍無法取得帳款,由行政部寄發存證信函予客戶,並視情況委託專業律師依循法律途徑解決
四、已簽定合約但因未獲廠商同意而未能依約開立發票請款者,超過一個月,會計部應憑合約副本發出「問題帳款處理單」(附件一),呈請相關人員檢討合約內容之適切性
五、應收票據未能如期兌現,由出納填具「問題帳款處理單」(附件一),知會業務單位進行催繳並將記錄處理情形,會計部並將退票之票據轉列催收帳款,退票之票款經業務單位催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