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1甲方: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乙方:已婚育龄夫妻为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创建工作,营造“政府诚信、家庭守信、群众互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承诺:一、甲方承诺(一)依法兑现国家、省、市、区、乡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1、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2、在扶持发展生产上,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3、在农村集体福利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福利待遇”
4、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高考时,给予10分的照顾
5、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每年给予720元的奖扶资金
6、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7、在新民居建设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住房与改造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优先选房、优先给予住房贷款支持
8、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优先纳入五保供养范畴
9、在实施农村低保改造中,优先将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计划生育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10、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大病治疗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第1页共11页11、在灾民救助、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计生家庭
12、在提供农业计生服务中,免费进行测土化验,优先安排机耕、机播、机收及脱料、运输等作业
优先提供农机具购置补贴、优先提供良种、农药、化肥、地膜等各种农资服务
13、在农民科技培训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实现全程免费培训,即免费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免费提供教材和技术资料,免费办理培训证书等
14、在抢收、抗旱救灾期间,协调农机部门优先调配农机具,帮助计生户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