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NCA-12C-049:2008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2008-06-03发布2008-09-01实施1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认证模式3.认证的基本环节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
2产品抽样检测4
3初始工厂审查4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
5获证后的监督5
认证的维持和变更5
1认证证书的维持5
2认证证书覆盖内容5
3认证证书的扩展与变更5
4认证范围的扩大5
5认证范围的缩小5
6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6
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
2加施要求6
3相关要求7
收费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附件2: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纲要附件3: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1.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对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氨酯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硝基漆类是指由硝酸和硫酸的混合物与纤维素酯化反应制得的硝酸纤维素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醇酸漆类是指由多元酸、脂肪酸(或植物油)与多元醇缩聚制得的醇酸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聚氨酯漆类是指由多异氰酸酯与含活性氢的化合物反应而成的聚氨(基甲酸)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2.认证模式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
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同一加工场所、同一主要成膜物的清漆和色漆各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2申请文件认证委托人应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正式委托认证的申请并随附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