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思考一、政府采购概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它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采购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规范化的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
一个多世纪以来,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在经济的衰退和萧条时期,政府采购作为扩大内需,调控和振兴经济的手段,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1994年部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wto组织)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和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通过《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进一步向规范化、国际化发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过程更加透明,一些国家每年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已达财政总支出的30%,甚至更高,与政府采购相关的贸易额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0%
美国联邦政府每年政府采购总额高达2000亿美元以上,是全球最大的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已被许多国家公认,是管理公共支出、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本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手段
二、我国政府采购改革的现状我国政府采购改革从1996年作为国际上公认的、先进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在我国开始试点,到1999年是我国政府采购改革的探索阶段
这个阶段各省市无论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还是在管理模式上,各不相同,因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所以这个阶段的政府采购制度以地方立法为主
1999年至2002年6月29日《政府采购法》颁布,是政府采购改革的全面实行阶段
这个阶段,财政部在总结各地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一系列政府采购规章,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早日形成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大市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奠定了基础
几年来政府采购的实践表明,政府采购是强第1页共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