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库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存货出、入库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下属各公司、分厂在进行存货的出、入库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存货入库验收制度1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送回或试用、展览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才得入库
2仓管单位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次日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账,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3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因试用、展览、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维修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收货合格论
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库保管单位签字认可而自行在销货报告上作销货退回处理
第三章存货出库控制制度1
仓管单位应在下列6种情况下出货:(1)交货
第1页共6页(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的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需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已经其单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附件)领货记录卡”向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