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XX市XX县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一、任职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2、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获得XX县区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新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5、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和居住在本辖区的同志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1、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2、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3、加强与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积极向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或上级党委、政第1页共7页府以及有关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措施
5、认真协助完成街道、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录用、任免1、社区工作者的人数一般按照每300户配1人的标准配置,同时考虑社区物业管理情况和管理服务对象构成差别,可作适当调整
对社区工作者缺额人员,要按照有关条件及相应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行考、聘分离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