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篇:请假管理制度规范陕西天顺堂实业有限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规范准则总则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销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请假制度第一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请假条,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行政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行政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二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条员工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员工请假1天须经分部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员工请假2天以上5天以下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行政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五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和行政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而后行政部备案
第七条员工确实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或需处理私事时,原则上每月病假在两天内工资照发,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八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7天,婚假超出三天按实际的超出天数扣发工资;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九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5天
第十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第1页共10页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的10%
第十一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0元/天工资
销假制度第一条请假员工在返假后如实填写销假单报相关部门签字准核,后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