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出勤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考核细则。一、教职工出勤规定: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每周五天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20上班,下午4:40下班。学校实行每天上下班指膜机考勤。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校及上级机关举行的会议与集体活动,无请假手续缺席者视为旷工。3、在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得串门闲谈;不得在办公室或其他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视为违规。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可以进行文体娱乐活动。4、工作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或需中途离校须及时请假。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学校给予教职工每人每周半天(不可累计)机动时间,应先向处室、系负责人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5、考核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进行登记,如有弄虚作假,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几种假的介定:1、公假。由学校派遣外出执行公务(如出差、开会等)或教职工因学习、培训、考试等经学校批准外出。2、病假。指本人因病不在岗。3、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享受的假期:如婚假。符合晚婚条件(女年满23岁、男年满25岁初婚)婚假15天。产假。按计划生育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假期。凡符合晚婚年龄,顺产假为5个月,难产假为5个半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第1页共13页予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只享受一次出勤待遇)。护理假:符合晚育条件(女年满23岁结婚后怀孕)男方护理假10天。丧假。限父母亲、公婆、岳父母去世准假三天(含节假日)。职工及配偶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事假。指因个人私事请假不在岗。5、女教师在临产前1个月,在不影响上课的情况下,可迟来、早走各半小时;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每天集中或分散使用。根据教师和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哺乳时间应相对固定,报办公室备查(周一早晨必须按时上班;必须参加专业系、学校及上级机关组织的学习、重大活动)。三、请假手续1、教职工因病、事请假的,须本人预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规定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生效。(一般情况电话请假或口头请假无效,特殊情况先说明随后须办理补假手续。)a、公假:请假人要出示相关请假证明(派遣单或会议通知)。b、病假。请假人要出示就诊医院证明(病历及建议休息单)。c、事假。申请事假需说明请假事由。d、其他法定假。2、请假审批权限规定a、半天以内,由处室、专业系负责人批准并记录。b、1—2天,需经处室、专业系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校长批准。c、2天以上,需经处室、专业系、分管校长签字后由主管校长批准。d、需进修和因公请假者必须经分管校长同意主管校长批准。3、校长、书记公、事、病假1天以内须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1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其他校级第2页共13页领导公、事、病假必须经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中层干部请公假、病假、事假等需经学校分管校长同意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教职工请假被批准后,均报办公室备案,作为考核依据。请假期满后,应于上班当天到校办公室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长期病、事假期满,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恢复岗位。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或逾期不归未经续假者,按旷工论。四、考勤考核办法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学校给予教职工每人每周半天机动时间(不可累计),超出部分另行累计计算。2、每月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2次以上,每次扣5元。超过2小时计半天。3、凡学校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如全校教职工大会、全校师生大会迟到扣5元,无故缺席,每次扣除10元。3、病假扣除40元/天,事假扣除50元/天。4、旷工。凡旷工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5、凡违反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一经发现对违规者及相关人员一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