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共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局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
坚持党务公开工作“四有五化”
即:有机构、有方案、有阵地、有资料;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
三、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
6、考核情况
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
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第1页共2页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五、公开时间和形式
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种
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长期公开,即每年公开一次;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即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即每季度公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