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小组职责五篇第一篇: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制订日期:2002年12月修订日期2013年8月为加强放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我院放射医疗技术的健康发展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要求,制定本职责
一、二、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放射设备技术、安全等管理工作
放射防护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刻苦钻研,不断掌握和更新知识,努力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
三、四、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辐射防护制度进行辐射防护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
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定期检测,六、七、八、九、负责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评价工作,并建立档案
负责辐射防护安全培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等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的安全检查与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负责射线装置出现故障与人员伤害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工作
十、负责辐射诊疗设备和场所设置规定的警示标志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第1页共6页人防护用品检查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所有辐射防护记录与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二篇: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职责一、建立放射安全防护制度
二、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放射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防护的年检和记录
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组长:装备主管副院长组员:设备科主任放射科主任医学装备质控员人员职责组长职责
负责各部门及人员的协调工作和听取工作汇报和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组员职责:(一)负责制度的制定和制度落实
(二)负责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