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密码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泄密,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XX县区委机要局、市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二、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1页共6页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存储移动介质内的涉密信息
六、复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