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一)车站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
必要时,可要求全体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车站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车站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车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一)义务消防队受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车站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车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车站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第1页共9页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