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制度集成第一节物资计划提报制度第一条物资计划管理是运用计划来组织、指导、监督、调节材料的采购、供应、储备、使用等工作的一种管理制度
按照材料计划用途划分为: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计划、主要物资月度需用量计划、主要物资临时需用量计划
第二条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计划是指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计划
项目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后30日内,向项目物资设备部提报土建、装修、水电及安装设备《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量明细表》第三条项目工程部于每月25日前向项目物资部提供次月《主要物资月度申请计划表》
因设计变更、施工任务调整或施工所需三类零星急用料时,项目工程部可向物资部提报《主要物资临时需用量计划表》
第四条钢筋、木材、水泥、商砼、石材、电线电缆、配电箱以及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其它物资(钢材、木材除外),实行公司“集中招标、分散采购、项目结算”的管理模式,要求项目提前20日报公司物资设备部《主要物资(总量/月)申请计划表》,报送计划同时发起《物资招标计划申请表》
第二节物资进场管理制度第一条现场材料验收时要认真核对资料,包括与供方的定货合同,送料签认单、产品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说明书、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
第二条质量验收需会同施工技术人员共同完成,外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数量验收
需复检的物资,由试验人员抽样送相关试验室复检,并及时索取复检报告单,送检期间,物资单独存放,明显标示,不得使用
第三条数量验收,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需要过磅的应检斤计量;需要检尺量方的,应检尺量方计量;需要点数的,应计数;需要抽验的应按比例抽检,均以实际检验的数量为实收数,做到验收准确、及时
第四条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证件不齐,数量规格不符,第1页共31页质量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反馈,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材料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点收入库(场)手续,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