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与调度1、学院公用车辆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院长办公室指派专人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调度
2、车辆使用由院长办公室统一调度和安排
3、院长办公室指定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学院公务用车,司机对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
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驾驶人员时,应取得院长办公室批准
4、严禁公车私用,司机未经院长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学院按制度予以处罚
5、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司机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司机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6、未安排出车任务的车辆,白天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前指定车位,夜间及节假日停放在各自车库内
非公务活动,严禁将学院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7、学院领导在省内出差需用车辆时,必须经分管院长办公室的院领导同意,由院长办公室安排
跨省出差不予安排随行车辆
8、院长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
月底由院办行政科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9、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司机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统一保管
车辆发生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
二、车辆维护1、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第1页共8页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2、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
车辆出现故障,司机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到学院指定维修点维修
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行政科留存
不经办公室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