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现状对策【内容摘要】针对我国选举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本文从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健全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提高代表素质,改进代表候选人介绍办法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
【关键词】选举制度代表候选人差额选举近代意义的选举所要达到的是民主政治统治的目的,这就需要有一些制度、原则来规范选举的过程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流的方法几乎完全根据选举来界定民主
民主被看成是构造权威并使其负责的一种手段
……选举是民主的本质
”①选举制度就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等等
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用选举法将选举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具体化和条文化,以达到民主选举的目的,并保证公民实现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
我国自1953年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选举法起,先后四次修改了选举法,这使得我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
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政治生活的实际中,选举制度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的选举制度的某些环节还不够健全;二是已经确立的选举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没有得到普遍而严格的遵守
因而,我们当前面临的任务,一方面是要改革、完善现行的选举制度,使之能够适应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要将选举法已确认的应有的选举制度转化为现实性的实际存在
综合这两方面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1979年选举法将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县一级,这在当时对于完善选举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但是,时至今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为公民在更大范围内直接参政、议政提供了物质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公民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愿望日趋强烈,因此,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以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